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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北京市试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改革实施办法》,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与高等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多样化入学选拔录取方式,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 2009年我院继续面向北京市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0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0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20人,专业和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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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名 称 |
学制 |
计划 |
学 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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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造型设计 |
3年 |
40人 |
7000元/学年 |
初试考生按录取人数1:1.5进入复试,其中农业户口的考生占 50%。正式录取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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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40人 |
6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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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与策划 |
3年 |
40人 |
6000元/学年 |
注:住宿费男生750元/学年;女生900元/学年。 三、报名办法 报考我院考生请登陆 ->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时间
3月12日----17日考生在网上报名。考生填报时应注意:个人信息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考生号缺一不可,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到校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时间 3月21日----22日,考生本人到我院报名处办理报名审核手续,领取文化课准考证。 (三)考生到校报名必备材料: 1、报名表:考生在网上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2009年首钢工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应与高考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打印出来后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经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 2、高中生须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成绩(高中会考成绩)和《高中学生评语表》,会考成绩单必须带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中职生须交档案中的《毕业生成绩表》和《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各一份(A4纸)。所有复印成绩表及评语表上须加盖学校红色公章。 3、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先进、科技、体育、文艺、美术等各类证书原件(必须是高中以后所获得的各类证书),由学校报名老师查验,所有证书还需交其复印件一份(A4纸)。 4、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参加体育或文艺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每人交200元 四、选拔程序 我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自主招生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 (一)初试,满分450分 1、笔试: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时间:150分钟;计分办法:按每科100分,共计300分,占总成绩66.7%。 2、高中阶段成绩90分,占20 %。 高中考生会考全部及格成绩为90分,由学校提供考生《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红色公章。考生一门不及格扣10分依此类推。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政治。 中职学生学校考试全部及格成绩为70分,由学校提供《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红色公章。按最近2个学期的课程,一门不及格扣10分,依此类推。统计科目不少于12门次。 3、综合素质特长60分,占13.3%(具体见附表2)。 凡是在《高中阶段成长记录》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考生加10分。 (二)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 1.艺术、体育特长生由特长生测试小组组织现场测试,按加分标准进行加分,最高为50分, 2.对分数较低,但是特长突出的优秀考生,由测试组向自主招生录取小组提出书面说明,录取小组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复试意见,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批准参加复试。 (三)复试:复试按专业要求进行,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时间:每人不少于60分钟。 计分办法:满分为300分。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其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2009年4月4日上午起。被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4月3日后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五、录取方法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录取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评分方案: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占(66.7%)+高中会考成绩(20%)+综合素质特长加分(13.3%)。 初试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录取人数的1:1.5进入复试(即农户和非农户各50%,但是成绩最多相差20分)。 3、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分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按成绩高低选拔。如符合条件的考生未录取满,则招生计划转到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4、预录取: (1) 预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750分。 (2) 分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3) 对复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由专业复试专业考试组向自主招生录取小组提出书面说明,由录取小组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录取意见,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录取。 (4) 时间安排 4月11日在学校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月16日前上报北京市高招办进行审批,打印录取名单。 4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5)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于当年秋季入学。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七、其它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2、随录取通知书向考生发放“新生调档通知单(介绍信)”,由考生持“新生调档通知单(介绍信)”到本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提取本人档案,报到时交班主任。
二 00九年三月二日
附表1:
2009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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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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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年3月12日----17日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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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年3月18日----19日 |
到招办核对报名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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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年3月21日----22日 |
到学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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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9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 |
笔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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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9年3月29日前 |
特长生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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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9年4月1日前 |
笔试阅卷、各种分数统计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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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9年4月2日前 |
特长生测试成绩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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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9年4月3日前 |
公布初试结果及参加复试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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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9年4月4日 |
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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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9年4月10日 |
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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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9年4月11--15日 |
在学校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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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09年4月16日 |
到北京市高招办进行审批,打印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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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09年4月20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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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09年4月28日(周二) |
新生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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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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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综合评定加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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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加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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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高中阶段成长记录》中没有不良记录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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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
校级 |
区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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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1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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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的技能证书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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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1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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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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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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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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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图形图像技术的技能证书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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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1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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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T计算机考试 |
两模块 |
三模块 |
多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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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1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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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启蒙星证书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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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ACCP3.0证书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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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15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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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书法及其他作品参赛获奖证书三等奖以上 |
区级 |
省市级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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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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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
三级以上经测试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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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 |
中级以上经测试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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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运动员或在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的 |
经测试后加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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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乐器业余考级9级以上或参加过 省市级比赛获奖者 |
经测试后加50分 |
注:1.各种证书均应为高中期间获得; 2.各种证书的级别应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的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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